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解读
2023-05-22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解读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具体条款与其他品种相似,但也有自身的特点,在此,分别对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细则中的条款进行说明。

(一)合约乘数

一张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价值用股指期货指数点乘以某一既定的货币金额表示,这一既定的货币金额称为合约乘数。股票指数点越大,或合约乘数越大,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也就越大。

(二)最小变动价位

股指期货合约以指数点报价。报价变动的最小单位即为最小变动价位,合约交易报价指数点必须是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2点,意味着合约交易报价的指数点必须为0.2点的整数倍。每张合约的最小变动值为0.2乘以300元,即60元。

(三)合约月份

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进行交割所在的月份。

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季月模式(季月是指3月,6月,9月和12月)。欧美市场采用的就是这种设置方式。另外一种是以近期月份为主,再加上远期季月。如我国香港的恒生指数期货和我国台湾的台指期货的合约月份就是2个近月和2个季月。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共四个月份合约。所谓季月就是3月、6月、9月、12月。如果当前时间是2010年9月4日,那么期货市场上同时有以下4个合约在交易:IF1009、IF1010、IF1012、IF1103。这四个合约中,IF1009、IF1010是当月和下月合约;IF1012、IF1103是随后二个季月合约。

(四)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20%。上市首日有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五)保证金比例

合约交易保证金是指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时缴纳的用来保证履约的资金,一般占交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2%,实际现行的保证金比例为15%(当月和近月合约)和18%(季月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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